北京联通积分业务规则
北京联通积分业务规则一、积分的客户范围:
(一)享受积分的客户范围:
1.个人客户(移动侧):有客户资料的后付费移动业务公众客户;(不含申请集团套餐的客户)
2.家庭客户(固网侧):有客户资料的固网业务公众客户。
(二)不享受积分的客户范围:
集团(单位)客户、集团套餐客户、单位名称开户但系统标识为"个人客户"的客户不享受全业务积分回馈计划。(集团套餐范围请见集团套餐编码汇总)
二、积分构成:全业务积分由通信消费积分和奖励积分构成。
(一)通信消费积分
客户上个计费月内使用联通业务所获得的积分(客户使用号码的通信费用应收)。每月计算一次,每消费1元积1分,不足1元部分不积分;
(二)奖励积分
奖励积分包含在网奖励积分、业务奖励积分、活动奖励积分。
在网奖励积分:连续在网(未销户、含停机状态)超过一定时间给予的一次性积分奖励。
业务奖励积分:根据客户办理的业务给予客户的奖励积分。
活动奖励积分:视业务部门需求,可针对相应的活动给予客户奖励积分。
三、积分计算 :
(一)积分计算公式:全业务积分=通信消费积分+奖励积分
1.积分计算周期 :无论客户是否欠费,每个月计算一次,统一产品计算积分费用的相对帐务周期,即取上一个账务计费周期。
业务举例:如2009年6月份计算的积分是2009年5月份发生的通信费用。每月8日完成上月积分计算,客户在每月8日8点后可查询到上月积分。
2.当月通信消费积分:
(1)当月通信消费积分计算应包含:客户使用联通移动、固话、无线市话和宽带业务所产生的各项通信费用。如月租费、本地通话费、国内漫游通话费、上网费、国内/际长途通话费、国际漫游话费、IP/193通话费、特服月租费、增值业务费和短信息费等。
(2)当月通信消费积分计算不应包含:各类SP和声讯信息费、已优惠消费额、补交违约金、制/补卡(USIM/SIM)费、充值/IP购卡费及公司代收费等其他非通信业务费用。
3.奖励积分:
奖励积分包含:在网奖励积分、业务奖励积分、活动奖励积分。
(1)在网奖励积分:
①在网奖励积分计算公式: 在网奖励积分 = 当月通信消费积分 × 在网时长系数。
积分在网时长系数:
在网时长(月)系数
0-120
13-246%
25-368%
37及以上10%
②在网起始计算时间:
固网后付费:2006年1月1日
固话预付费:2007年1月1日
小灵通:2005年1月1日
LAN:2008年1月1日
ⅰ固网:对于在积分在网起始计算时间以前入网的客户,装机时间以在网起始计算时间为准;对于在积分在网起始计算时间以后入网的客户,装机时间以实际装机时间为准。各业务的积分在网起始计算时间。
ⅱ 世界风:客户在网时间从客户号码实际启用日期起算。(注:享受手机补贴、预存话费租机等的客户,在补贴协议期内,不得参加积分奖励计划。但协议到期后,参加积分计划时按实际入网核算在网时间)。
ⅲ 3G:客户在网时间从客户号码实际启用日期起算。
在网时长的计算,开始时间以实际启用日期为准,终止时间以全业务积分系统从IBS系统、CRM系统取得的截至全业务积分系统计算积分时的在网状态为准。
业务举例:客户在2011年1月15日装机,在2月8日计算在网时长为1个月;客户在8月14日撤机;在9月8日计算8月在网时长为0个月。
ⅳ 对固网移机不改号的客户,新号码的装机时间可以延用老号码的装机时间。
ⅴ 更名过户未影响连续缴费的,不影响在网时间的计算。
(2)业务奖励积分:目前仅对亲情1+业务实施奖励积分:
①固网亲情1+奖励积分:从2009年9月1日开始,固网亲情1+的套餐客户享受积分奖励调整。套餐内业务所产生的消费积分,乘以5%计入客户的奖励积分。调整奖励积分从2009年9月1日开始实施。仅对当月的亲情1+生效客户计算奖励积分。亲情1+套内业务(包括基础套餐和可选套餐)发生的消费积分才计算奖励积分,奖励积分的比例为消费积分的5%;
②手机版亲情1+奖励积分:固网,移动积分统一计算,统一使用。奖励方法同固网亲情1+奖励积分。
(3)活动奖励积分:视业务部门需求,可针对相应的活动给予客户奖励积分。
(二)积分扣减规则
获得积分回馈后,需扣减相应的客户积分。
客户积分扣减顺序:
1.本着先到先出的原则,先扣减老帐期积分,再扣减新帐期积分;
业务举例:
客户有8000积分,其中3000积分为08年度积分,5000积分为09年度积分,客户如兑换4000积分的产品,系统会先扣减08年度的3000积分,再扣减09年度的1000积分,保留剩余积分至积分有效期。
2.同一帐期时,按产品分类顺序扣减:小灵通-2G-固话-宽带-3G;
3.同一帐期、同一产品:按设备号码从小到大顺序扣减。
4.融合业务积分计算规则:融合系统上线后,融合业务"沃家庭"、"亲情1+"积分迁移规则是:从客户融合业务生效当月起,套餐内各个设备的积分统一计算至固话号码。
5.融合业务历史数据迁移及"积分转移"操作
融合系统上线前客户产生的融合业务积分,在融合系统上线后系统可通过 "积分转移"功能,将融合业务中其他设备的积分转移至主号码(固话),该转移是永久转移。
注:目前仅有"沃家庭"业务可通过"积分转移"功能,将其他设备的积分转移至主号码(固话)。
6.客户解除融合业务时,由于业务下月生效,在解除融合业务生效前客户可进行积分兑换。客户也可在办理解除融合业务的同时进行积分兑换。
从客户解除融合业务生效当月起:
(1)融合业务解除后,原套餐内各个设备新生成的积分分别记在各个设备下;
(2)融合业务开通期间,生成的积分保留在套餐主号码(固话)下;
(3)融合业务生效前各个设备已生成的积分,仍恢复到原各个设备下。
业务举例:某客户的固话有500积分、2G手机号有600积分、3G手机号有700积分,客户在5月份办理了沃家庭全能套餐,在6月份生效,生效后,客户积分全部转移至固话,共1800积分;客户在6月份、7月份使用沃家庭业务共产生1000积分,并且在7月份申请撤消沃家庭全能套餐,在8月份撤消沃家庭全能套餐生效后,固话为1500积分、2G手机号有600积分、3G手机号有700积分。
四、积分变更 :
(一)跨年度规则
1.全业务积分开始时间:2009年9月1日。
2.全业务积分累计的有效期:积分累计周期为3年,按自然年计算。
3.全业务积分使用的有效期:每期各自然年内产生的积分均可连续累积到本期第3年末。
4.跨年度全业务积分原则:在第3年12月31日24时,对第1年产生的逾期未兑或兑后剩余积分自动清零,之后重新累计,以此类推。
业务举例:客户现有积分为2010年2000分,2011年3000分,2012年1000分,那么到2012年12月31日24时,客户2010年的2000积分自动清零。
(二) 业务变更规则:
1.客户办理过户、停机保号及各种换机/换卡业务,积分不受影响;
(1)客户过户,无论固网、移网,积分自动转移至新户,实时生效。
(2)合并积分后的客户,若名下的一个号码办理过户,其过户号码的积分自动转入新户,老户积分减少,新户积分增加。
2.客户进行任何业务变更,用于在网积分计算依据的初始装机时间均不受影响;
3.同一客户包含多个号码时,客户积分为所有号码分别按积分规则计算后的总和,积分回馈以客户为单位,所包含的全部号码不重复享受积分回馈。欠费情况下,同样计算积分,累加客户积分分值,但是所有积分在欠费状态,不可兑付使用。客户只有缴清欠费后,方可享受积分回馈;
4.欠费撤机销号的客户,积分清零。即使在销号后以原号码重新复装入网,该号码在离网前的积分仍无效,该客户重新入网时的积分为零;
5.主动撤机销号的G网客户,积分清零。主动撤机销号的固网客户,积分清零;
6.G网客户从后付费转为预付客户,积分不再计算。
7.移机后积分规则:
移机涉及两种情况:移机改号码、移机不改号码。
(1)移机改号码:因客户资料发生变更,每月8日才更新积分系统的资料。所以在新号码下在8日后才能看到原有积分。如客户要求本月兑换,可在原有号码下兑换积分。
(2)移机不改号码:因号码不变,积分不受影响。可正常兑换。
8.客户之前已申请过合并积分,之后新入网一个号码,若新入网的号码仍用原客户身份证件办理,则积分自动合并。
9.如客户在厅台修改客户资料,新生成的客户资料实时生效。若之前未做过合并可以立即做合并积分操作。
五、积分查询:
(一) 查询时间:每月帐期结束之后,由支撑系统计算全部客户积分,是指每月8号以后提供查询。
(二) 查询内容
1.联通公司向客户提供积分查询,积分分别列出细目,并提供积分的总和;
2.联通公司除提供客户兑奖积分查询外,还提供积分规则、兑奖规则、兑奖历史记录和兑奖产品信息查询;
3.客户的帐单可提供客户积分信息。
(三) 查询方式
1.小灵通短信查询--小灵通发送"JF"到10060;
2.手机短信查询(G网)--支持两种方式:
(1)编辑短信"JFYE"至1065581234进行查询;
(2)客户可编辑短信内容"105"至10010,积分消费记录查询:编辑短信内容"106"到10010。
3.网站查询:
(1)固网客户:客户可登陆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www.10010.com查询 ;
(2)G网客户:客户可登陆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www.10010.com查询。
4.手机WAP客户可登陆联通公司手机营业厅查询。
手机营业厅登录操作方式:
(1)启动手机网页浏览器;
(2)输入网址 http://wap.10010.com,进入"手机营业厅"首页;
(3)输入您的手机号,以及服务密码或者随机密码登陆;
(4)积分查询-当前积分总体情况;
(5)消费记录-可以查询最近6个月(包括当前月)积分消费情况。
5.10010客服热线查询:
(1)IVR自助语音:客户可使用本机拨打10010客服热线进行查询;
(2)人工查询:10010客服热线提供固定电话、小灵通、LAN公众客户及手机客户的全业务积分人工查询服务。
6.客户通过联通营业厅前台方式查询;
7. 营业厅自助终端机查询--目前仅在联通营业厅内进行移动客户的积分查询。
【常见问题】
1.全业务积分能兑换什么?
答:根据客户积分分值及对应的积分档位,可以兑换:
自2012年9月11日,恢复积分兑换业务后,可兑换礼品。
通信类产品:客户获得的全业务积分可以用来兑换我公司通信类产品"一卡充"。("一卡充"可为联通手机、固话、宽带、小灵通、无线上网卡、3G业务充值,客户可随时登陆10010网站或拨打客服热线咨询详情).
非通信类产品:客户获得的全业务积分可以用来兑换我公司提供的非通信类产品,如:加油卡、洗衣卡等。(全业务积分兑换产品将不定期更新,建议客户可随时登陆10010网站或拨打10010客服热线查询最新产品)
2.全业务积分可以合并吗?
答:可以。允许客户分别合并移动侧积分及固网侧积分,也可以固移两侧合并。
3.客户号码属黑名单,是否可兑换全业务积分(含各个渠道)?若不能兑换,如何处理?
答:黑名单客户不能参加积分兑换,可建议客户直接持机主有效证件原件直接在营业厅里查询黑名单号码及入网问题.
4.集团套餐和我公司员工套餐是否有积分?
答:目前集团套餐和我公司员工套餐均不积分。
页:
[1]